08

12月

2009

詹伟雄:台湾文创南柯一梦?

政策推动这么久,但却好像没有哪一家公司,可以像Google或苹果一样,作为「成功典范」;许多投资者急着投入相关行业,却发觉事业一点也不容易经营,于是便反过来冷嘲热讽,说它是另一种泡沫;身处相关行业的个别工作者,也常抱怨自己出卖的仍是劳力,一点都没有「自己创意被实践出来」的成就感。

 

累积了这么多的挫败感后,是该批判性地反省一下:过去我们是怎么看待这个概念,而我们又是怎么使用这个概念?

首先,当年发动「文化创意产业」的台湾政府,于二○○二年把英国工党的「创意产业」政策挪移(几乎原封不动地copy)到台湾后,并没有发展后继的论述来「在地化」此一概念。

布莱尔政府于一九九八年提出「创意产业」构想,一方面是要为英国文化产业搭一座世界行销的通路,使英语系祖宗的英国得以与低辈份的美国竞争;一方面则是要在苏联共产世界解组后,为工党在其左翼支持者所关心的「国内就业」问题上,提出振奋人心的新世界观。因而,当年为台湾「文化创意产业」找一双并不合脚的英国鞋子穿,这即已是错误的第一步。

其次,正因为没有在地化这一概念,无论是我们的产、官、学界,都没有能力在廿世纪世界知识圈普遍认为最难定义的字眼——「文化」之内,找出一个可供操作、具有经济意涵,而且与台湾既有或潜在比较优势相契合的本土定义。

举例而言,英国力推「创意产业」的时代背景,是针对失去制造业的事实,但台湾有数万家的台商在本岛与对岸设有制造运筹网络,因而,带着英国血缘的台湾文创政策对这群仍活跃于市场、总产值超过五百亿美金的企业,先天在知识上便没有能力去关进而,在没有「文化+经济」的本土反省论述下,创业家、推动者、地方政府便选择了过往大家公认的许多「文化」定义来使用,其中最主流的,莫过于「爱台湾」口号下,各自找寻各自历史文化源流、粗糙拼装便推出的各地「文化祭」;也有创业者,耗费巨资「再现」半世纪前台湾街巷景观,期望复兴一种失落的「逛街兴趣」,结果是铩羽收场。

从英国工党推出「创意产业」以降,欧、美文化、产业、社会学者对「文化」、「创意」产业的研究不尽其数,也愈来对这概念有了细致的分析与见解。

例如:在现代消费市场中,援用「文化」并非古板「复古」,而是「移古为今用」,是在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间,创造出一种现代人需要之新的意义,正如英国史家霍布斯邦所指出:所有「传统」都是现代人「发明」的,因而,固然好莱坞电影《伊莉莎白》、韩国与日本的电视连续剧《大长今》、《笃姬》表面上属于历史戏剧,但都明白地要与当代个人主义的社会对话,更多地创造出当今部落格世界里常见的画面与情节(果断女性、美食、群己关系、外遇、时尚细节、反思性犹豫…)。

台湾「文化创意产业」大大有救,但第一个前提是:我们是否能清楚地知道,每一个人心里想的,是同一件事、同一个脉络。

(作者为学学文创志业副董事长,以上转载自联合报2009.10.24)

 

回上一级 |  看下一篇 >

这篇文章的Trackback链接


博文互动 (Trackbacks / Pingbacks) : 2

撰写评论

评论: 0

  • loading
收藏本站
设为首页
  
 


        

  
自定义搜索
oo
看广告
厦门BRT
鼓浪屿迷你岛
mqq
领SHOW天地
城市壹本
dc
智威汤逊
李奥贝纳
天联广告
台湾奥美
麦肯广告
达彼思
Add to Google